体育系,相关部门:
为做好2019—2020学年“省政府奖学金”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具有我院大专(高职)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学籍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对照我院《“省政府奖学金”评审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体院学〔2016〕8号)(附件1)进行评选。
三、名额分配
按大专(高职)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在校生人数比例,名额分配如下:教工路校区学生8人,运动员学生5人(其中萧山校区2人、长兴教学点2人、千岛湖及象山教学点1人),共13人。
四、评选要求
请体育系根据评选条件,并征求竞技体育系及三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后做好推荐工作。请于10月9日前(逾期不受理)将填写好的《(2019—2020学年)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交教学与学生管理处。联系人:张毅,联系电话:83871012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《“省政府奖学金”评审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体院学〔2016〕8号)
2、《(2019—2020学年)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教学与学生管理处
2020年9月27日